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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本公寓楼临时停泊车辆所采用的收费制度为:第一个小时内免收费用,超过一小时后则按照每小时两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未满一小时的部分将按照一小时计算),每日(24小时之内)的最高收费额度为十元人民币。本制度的主要对象为临时拜访本居住区的社会车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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