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1.作为债务的担保人,一般在债务人无法还债的情况下,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担保人可以不负责任的情形主要是: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不担责;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不担责;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不担责;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担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