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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租赁协议有效期内提出终止住宿需求的情况下,若该决策由业主与承租方共同商讨并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唯一的条件便是承租人没有对住所及其设施造成任何损害,此时,押金应当予以退还。然而,若是由承租人单独提出解约,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形之下,业主有权行使权利,将押金扣留取缔,以确保自身权益免受侵犯,并拒绝退还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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