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预售房屋合同价款怎么确定 |
| 内容 | 律师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在房屋尚未建造完毕的阶段进行销售活动,都需要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获得许可证明,这一步骤称之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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